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4月10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指出,4月10日,该行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海强为浙商银行行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有关规定,陈海强的行长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任职资格核准前,陈海强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董事长陆建强不再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公开资料显示,陈海强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主任科员,招商银行宁波北仑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宁波北仑支行行长、宁波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首席风险官,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现兼任浙江省国际商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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