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银行理财频道

重磅!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提高至30万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宋亦桐 网编:孟凡霞 2025-03-2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3月2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明确,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实施差异化授信。对于信用良好、有大额消费需求的客户,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可阶段性从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优化个人贷款期限政策,针对有长期消费需求的客户,商业银行用于个人消费的贷款期限可阶段性由不超过5年延长至不超过7年。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