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3月21日,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日前,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须国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福建省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须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须国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公司业务处副处长、公司业务处一处处长、行长助理,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