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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严格依法追诉证券犯罪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海媛 网编:孟凡霞 2025-02-21

图片来源:高检网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2月21日,最高检、中国证监会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提到,严格依法追诉证券犯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司法解释及类案规范,修订出台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司法解释,出台操纵证券市场、私募基金犯罪等类案规范,逐步构建以案例、解答、指引、司法解释为基础的证券犯罪司法办案规范矩阵。同时,针对证券犯罪隐蔽性高、专业性强等特点,加强证券案件引导取证、指控证明、出庭公诉等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精准指控犯罪的专业质效。

同时,坚持依法从严、罚当其罪。在证券案件办理中,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坚持依法从严主基调,对于实施证券犯罪的公司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配合造假的中介组织、金融机构等“看门人”,为内幕、操纵等犯罪提供配资、操盘、荐股等服务的职业团伙,检察机关依法全链条从严追究刑事责任。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对判决量刑畸轻的依法提出抗诉。准确把握分层分类处理原则,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挽回投资人重大损失、真诚认罪悔罪的,依法从宽处理。提出量刑建议时,注重自由刑与财产刑、追缴违法所得并用,依法提出从业禁止建议,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与预防功能。

此外,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依法追诉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追赃挽损,以追踪资金为导向,深挖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线索,持续追缴违法所得。立足检察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全方位加大立体化追责力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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