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5月6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国信证券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未及时督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的问题。在持续督导期间,存在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奥普特存在超募投计划发放员工薪酬的情况,也未按要求督促奥普特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此外,国信证券存在未纠正奥普特使用其他募集专户发放薪酬问题,未能持续关注奥普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未及时发现奥普特使用营销中心募投资金向其他项目支付员工薪酬的问题,在发现该问题后也未要求奥普特及时整改。
广东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形违反多项规定,因此决定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