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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观有法|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规要求与风险考量

出处:中外企业文化 网编:中外企业文化 2023-08-11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ESOP)是一种旨在激励和留住优秀员工的股权激励制度。员工持股计划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后来在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得到了广泛发展。近年来,随着企业对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重视员工工作积极性、着力改善员工就业感受、努力提升员工对公司认同感、归属感的国内企业开始将员工持股计划这一制度设计应用到公司的股权架构和治理体系当中,通过相关股权设计让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使员工成为公司的股东,将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统一起来。

然而,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也是企业在实施这一制度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增加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法律层级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度规则进行规范,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结合《证券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和读者一起探讨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规性要求、风险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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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管和合规层面讲,《证券法》、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发布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指导意见主要聚焦在上市公司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但其中设定的规则对公众和非公众公司都有实践上的指导意义。首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必须为公司员工,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员工应当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协商或法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不再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通过具体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其劳动关系期间持有的对应股份(权)进行合理安排。修订后的《证券法》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数和可实施的公司类型上均进行了扩展,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了制度支持。

其次,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以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进行公示,将相关持股规则、条件设置合理性、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参与的相关风险及限制参与的负面清单告知员工,向员工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确保员工的知情权。同时,不能通过摊派等强行分配的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采取的形式多样,包括购股期权、股票奖励、股票期权奖励等等。同时,既可以选择以公司、合伙企业等实体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也可以选择委托专业金融机构备案成为金融产品进行持股,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和企业文化等因素选择适合其的形式。在实务中,非上市公司更多可以考虑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方式,这种选择既利于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又具有一定的税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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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计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首先进行合规性审查,在架构设计时咨询专业人士,充分考虑员工持股计划的下列潜在风险:
1. 股权分散化的风险:一般来说,由员工直接持股成为《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时,会被认为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最大,但这种方式的缺点也非常明显,员工直接持股会造成公司股权过于分散,进而降低公司的控制权和稳定性,不利于公司的集中决策和管理。
2. 股权纠纷的隐患:作为奖励发放的股权若不进行设计和限制,很可能在公司亏损承担、认缴出资义务等问题上埋下纠纷的隐患。一般来说,公司可以通过给予虚拟股票的形式来降低这一风险,经过设计的虚拟股票享有分红权,但没有表决权和所有权。
3. 退出机制不合理的问题: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员工持股平台为例,若在员工持股计划设计之初不对员工的退出机制进行明确规定,则可能出现由于员工不配合签字,无法进行工商变更,进而导致出现僵局和纠纷的情形。因此,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要建立完整的激励和退出制度,避免出现退出纠纷。
4. 道德与公平原则问题: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应遵循道德和公平原则,避免任何可能导致不公平待遇或歧视的行为。例如,在分配股票奖励时,应确保所有员工都有相同的机会获得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来确定奖励的标准和数量。

真正让员工持股计划成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服务于企业、造福员工,需要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合理设计架构,在确保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符合监管和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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