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4月10日,在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与核准制相比,实行注册制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变化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理念的变化,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监管部门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做判断。
二是把关方式的变化,主要通过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三是透明度的变化,审核注册制的标准、程序、问询内容、过程、结果全部公开,监督制衡更加严格,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监管执法的变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实践表明,注册制改革是一场触及监管底层逻辑的变动,刀刃向内的变革,牵动资本市场全局的变革,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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