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上市公司频道

律师评奥联电子“履历造假门”:恐涉嫌误导性陈述 最高面临1000万元罚款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23-02-24

奥联电子(300585)“履历造假门”事件持续引发市场关注。2月24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最终确定公司是由于该事项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那么奥联电子相关表述可能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误导性陈述是虚假陈述的一种,根据新《证券法》,公司最高恐面临1000万元罚款。

截图来自东方财富

截图来自东方财富

恐涉嫌误导性陈述

交易行情显示,受立案消息影响,奥联电子2月24日股价继续大跌,当日收跌11.66%,报22.34元/股。经统计,自“履历造假门”事件以来,奥联电子股价区间累计跌幅已超四成。

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公开信息来看,胥某的行业专家身份并未得到业内认可,这意味着奥联电子此前公告中所称的胥某具备“核心竞争能力”的表述极有可能与事实不符,相关表述有可能会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误导性陈述是虚假陈述的一种。

王智斌进而指出,在证监会认定奥联电子构成误导性陈述的前提下,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21日上午买入奥联电子且截至2023年2月21日午间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奥联电子及相关直接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1月10日,奥联电子股东总人数为1.62万人,按照最新收盘市值计算,人均持股金额高达23.6万元。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自2月22日起,奥联电子股民已成立多个维权群。对此,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臧小丽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来咨询索赔的奥联电子股民较多,在公司被立案的情况下,已经开始准备接受投资者委托。王智斌亦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已经开始接受奥联电子投资者委托索赔。

最高面临1000万元罚款

王智斌表示,根据新《证券法》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奥联电子最高恐面临1000万元罚款。

臧小丽也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证监会立案的前提肯定是已经掌握了奥联电子初步的违规证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的“涉嫌”二字不是空穴来风,此次被立案事项大概率与“履历造假门”有关,若违规事项坐实,公司高管也难辞其咎。

根据新《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奥联电子2021年年报,公司董事长为陈光水,1966年9月出生,总经理为傅宗朝,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为薛娟华,卢新田、高巍、冯建中等人任副总经理。

不过,傅宗朝在今年1月辞职,同时新聘任蒋飚为副总经理。

股权关系显示,奥联电子实控人为钱明飞,系盈科资本创始人董事长,拥有20余年基金、投行管理经验,具有丰富从业经历和投资管理经验,被誉为资本市场的“金手指”。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多次致电奥联电子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