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针对公司员工“朋友圈晒订单”一事,东方日升(300118)在1月17日早间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1月9日,东方日升员工庄某在微信朋友圈称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并在评论中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上市公司组件成本、交付价格、未来业绩等,相关事项于1月11日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庄某违规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东方日升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5.3.1条、第5.3.2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东方日升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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