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12月22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显示,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纸业”)首发未通过。
在发审委会议上,发审委要求江河纸业说明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与采购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毛利率与非关联方相比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
此外,江河纸业需要说明客户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及采购销售价格公允性,客户供应商重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重叠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2022年第3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真实性及合理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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