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丁宁)10月14日晚间,冀中能源(000937)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将所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全部3.81亿股、占金牛化工总股本56.04%的A股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项下股份转让价格为6.08元/股(含增值税),对应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23.18亿元(含增值税)。截至10月14日收盘,金牛化工报5.22元/股。
冀中能源表示,本次交易系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三年专项行动(2022-2024年)的工作方案》(冀国资发[2022]19号),并基于河北省对省内资源资产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统一部署目的而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化工将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金牛化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及对公司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增资等事项将终止。后续公司将根据省内政策和布局,结合市场环境和自身情况,依法妥善进行和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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