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10月9日晚间,杭州高新(300478)披露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经查明,杭州高新涉嫌违法事实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杭州高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杭州高新董事长高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此外,高长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高长虹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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