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10月9日晚间,富春股份(300299)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据了解,由于涉嫌证券违法违规,今年1月富春股份控股股东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投资”)、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及总裁陈苹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9月30日,富春股份收到相关方提供的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当事人在该交易中无违法所得),对富春投资的行为处以五百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缪品章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缪品章的行为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对缪品章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处以三百万元罚款;对陈苹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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