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5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投资金融产品提出了5项要求:一是上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二是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批准,建立金融产品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三是具有完善的金融产品投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资产管理部门合理设置金融产品投资岗位,并配备专业人员。五是建立资产托管机制,资金管理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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