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5月6日晚间,铭普光磁(002902)披露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广东证监局调查,铭普光磁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799.1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2021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但迟至4月15日才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披露2021年净利润亏损4500万至6000万元,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铭普光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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