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金融科技频道

央行就《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新增整体转移资产负债等处置工具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四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2-04-06

北京商报(记者 刘四红)4月6日,央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金融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风险处置机制。央行称,处置金融风险需要恪守契约精神,公平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严肃市场纪律。《金融稳定法》根据处置实际需要,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新增整体转移资产负债、设立过桥银行和特殊目的载体、暂停终止净额结算等处置工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明确对被处置机构可以依法实施股权、债权减记和债转股,分摊处置成本。明确股权、债权的减记顺位,保障股东、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通过风险处置所得不低于破产清算所得。完善处置配套制度安排,与司法程序保持衔接。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