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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多项违规 腾邦国际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收警示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凤茹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09-23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9月23日晚间,腾邦国际(300178)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钟百胜于2020年9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腾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钟百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明,腾邦集团存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规进行表决权委托以及未按规定减持股份的违规行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等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腾邦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还称,腾邦集团作为公司债券“17腾邦01”和“17腾邦02”的发行人及上市公司腾邦国际控股股东,存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规进行表决权委托、未按规定减持股份等问题,已对其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钟百胜作为腾邦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实际参与和决策相关事项,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另外,钟百胜在2019年1月个人身份信息已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导致腾邦国际2019年以来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钟百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钟百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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