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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等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出处:商经 作者: 陶凤 王晨婷 网编:王巍 2020-03-27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婷)3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反垄断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备受关注的法案均在列。

具体来看,《计划》披露,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拟起草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7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事登记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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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已满11年的《反垄断法》的首次修订一直以来备受关注。在今年1月2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曾公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在互联网领域、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一定调整。“草案把国家现行的一些做法、政策,通过立法形式进行固化。提升了立法的逻辑性。”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草案同时也针对互联网行业的特点明确提出,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

不过,周照峰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个是总局自己内部起草修改草案的计划,一般起草好了还要征求意见,最终形成送审稿。

同时,《计划》也提到拟制修订部门规章48部,包括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上述部门规章发现,大多数规章已完成起草工作,并于近两年陆续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后续修改的时间相对不会很长。如《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去年6月公开征求意见,对严格配方注册、加大违规惩罚力度、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完整生产工艺、细化关于标签说明书的禁止性要求等进行修订。周照峰也提到,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可能先出来,因为总局自己就有权出台。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立法立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共报送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4部,公布部门规章25部,废止部门规章47部。市场监管规则融合持续推进,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6部综合性部门规章,构建了统一的市场监管立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和执法监督程序。

对于上述立法工作的完成时限,《计划》也要求,部门规章第一类项目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送审稿及有关材料送法制审查,为审查、审议等工作留出合理时间,力争年底前完成。部门规章第二类项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要确保高质高效推进,按期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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