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9月17日晚间,加加食品(002650)发布公告称,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当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悉,加加食品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卓越”)于2019年6月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立案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如今加加食品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
经查明,加加食品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湖南证监局认为,加加食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条和《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决定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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