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9月8日晚间,天目药业(600671)披露公告称,因公司存在大额工程合同未经审议及披露等问题,公司遭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根据公告,天目药业9月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发现天目药业存在包括子公司银川天目购买银川西夏股权事项未经审议及披露、公司大额工程合同未经审议及披露等问题。
浙江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天目药业予以改正,并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括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内容,整改工作应于201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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