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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ST北讯遭监管责令公开说明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刘凤茹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8-13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8月13日晚间,*ST北讯(002359)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8月13日*ST北讯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了解,*ST北讯的公司年审机构对预付设备款的款项性质和潜在的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完整性、工程物资的真实性(涉及金额46.11亿元)、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商誉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和完整性等事项存疑,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ST北讯通过多家供应商向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多次转入资金共计13.79亿元,通过天津衡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赣州中远华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冀鹏交 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融合科技有限公司等向天津信利隆科技有限公司转入资金共计1.02亿元,且该等资金部分来源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ST北讯在2018年10月23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72亿元至7.33亿元;在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修正2018年净利润为0.85亿元至1.82亿元;在2019年2月28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中,将2018年净利润修正为0.85亿元;在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将2018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5.52亿元至亏损10.35亿元;2019年4月30日,*ST北讯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净利润为亏损11.07亿元。*ST北讯多次对业绩进行重大修正,主要原因为业绩预告编制不审慎,未充分考虑*ST北讯业务非正常经营、商誉减值损失等明显事项影响。

深圳证监局认为,*ST北讯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北讯采取责令公开说明 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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