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8月13日晚间,梦舟股份(600255)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财务资助未及时披露等多项问题,公司及公司总经理陈锡龙、财务总监胡基荣,时任董事长兼董秘王继杨、时任总经理张志等均遭到安徽证监局警示。
具体来看,梦舟股份存在上市公司财务资助未及时披露、会计确认及计量不准确、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到位等问题。安徽证监局认为梦舟股份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应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梦舟股份,公司总经理陈锡龙、财务总监胡基荣,时任董事长兼董秘王继杨、时任总经理张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上述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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