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7月9日晚间,宏达股份(600331)发布公告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7月8日扣划公司银行存款13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5月13日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截至目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结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扣划宏达股份银行存款合计2.23亿元。
据悉,金鼎锌业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为宏达股份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不含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公司本部的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以及公司本部的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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