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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七大问题 海印股份收警示函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孟凡霞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6-24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马换换)6月24日晚间,海印股份(000861)披露公告称,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悉,海印股份曾再6月12日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4号,以下简称54号公告),披露公司拟与许启太及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珠公司)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产业化运营的相关事项。但经查,海印股份存在以下七大问题:对许启太及其研究团队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披露不准确;对今珠多糖注射液属于疫苗的披露不准确;对支付履约保证金情况的披露不准确;未披露《合作合同》重要条款;对今珠公司股权结构的拔露前后矛盾;对今珠多糖注射液预防有效率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对今珠公司未来业绩预测和生产基地建设等情况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

广东证监局认为, 海印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规定。海印股份董事长

邵建明,董事、总经理邵建佳,董事会秘书潘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陈文胜,独立董事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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