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5月22日晚间,延安必康(00241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新沂必康”)的通知,获悉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14%的股份被减持。
公告显示,延安必康于2019年2月19日、3月15日、4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截至2019年5月21日,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部分股票遭遇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
据公告,新沂必康的质权人于2019年2月14日至5月2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新沂必康所质押的共计1651.33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8%。李宗松的质权人于2019年5月15日至5月2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李宗松先生所质押的共计509.6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33%。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合计减持3282.7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延安必康称,发生被动减持情形,并非李宗松本人主观意愿,李宗松正与质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并将妥善解决股票质押的问题,降低平仓风险。
此次减持后李宗松仍是延安必康实际控制人,新沂必康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延安必康表示,此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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