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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期限已过半 九阳股份尚未回购

出处:上市公司频道 作者: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5-14

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5月14日晚间,九阳股份(002242)披露公司回购进展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

据了解,九阳股份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含)4000万元,不超过(含)8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经2018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至19.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九阳股份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对于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九阳股份解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包括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九阳股份表示,自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以来,公司公告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在此期间还历经元旦、春节节假日等多个非交易日,因此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九阳股份进一步表示,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至2019年11月9日止。公司将按照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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