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产经中心 > 快消频道

面临重大处罚 江淮汽车再涉排放造假

出处:快消 作者:濮振宇 网编:产经中心 2019-05-08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濮振宇)5月8日,针对江淮汽车涉嫌排放造假一案延期听证一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尚无更多信息披露。

5月5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则听证公告显示,作为机动车生产企业,江淮汽车涉嫌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江淮汽车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据了解,该案原定2019年4月11日举行听证会,经江淮汽车申请,延期至5月16日举行。

这已不是江淮汽车首次涉嫌排放造假。早在2014年,便有媒体报道称,在国内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时,江淮汽车利用修改车辆合格证上的发动机型号和编码等手段,以国三标准车型冒充国四排放标准车型进行销售。当时,江淮汽车回应称,该行为是经销商所为,将严格管理销售渠道。

目前,江淮汽车正面临较大业绩压力。数据显示,2018年,江淮汽车营收501.61亿元,同比增长1.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7.86亿元,同比下降282.02%;2019年一季度,江淮汽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500万元左右,同比下降高达69%左右。

事实上,江淮汽车利润下滑与销量低迷不无关系。2018年,江淮汽车销量为46.24万辆,同比下滑9.48%。其中,多功能乘用车(MPV)、中型货车、中型货车、客车销量分别下滑16.08%、38.94%、22.72%和15.93%。

在较大业绩压力情况下,再次卷入涉嫌排放造假风波,无疑成为江淮汽车新的打击。此前,国内已有部分车企因排放造假行为遭到过环保部门巨额处罚。

2018年1月,环保部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生产的8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超标;318辆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蒙混过关通过排放检验出厂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9条规定,“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对发动机、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最终,环保部决定,没收凯马汽车超规排污违法所得,同时按照所得金额两倍进行处罚,总计约52.7万元。此外,没收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违法所得及货值金额两倍罚款,总计约3121.5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国家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屡次开出高额罚单。对于江淮汽车而言,如果此次涉嫌排放造假行为最终坐实,自身业绩恐雪上加霜。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