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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股东终止增持计划 雪莱特两名独立董事“不同意”

出处: 作者: 崔启斌 马换换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1-07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本拟于2018年6月完成的1000万元增持计划,雪莱特(002076)第二大股东、董事、副总裁陈建顺却将增持计划延期至2018年9月。而如今,由于个人资金紧张原因,陈建顺决定终止未能完成的增持承诺,但上述议案在审议时却遭到了雪莱特两名独立董事的反对。

据悉,陈建顺原计划自2017年12月12日起6个月内(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雪莱特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增持价格为不超过7.5元/股。但在2018年6月,雪莱特收到陈建顺发来的《关于增持计划的进展说明》,因市场融资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资金筹集较为困难,未能在原计划的6个月内完成增持。陈建顺将努力筹措资金,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并在2018年9月11日前完成增持。

之后,在2018年6月28日陈建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雪莱特股份64.23万股,累计增持金额约300万元。彼时,陈建顺累计持有雪莱特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位列第二大股东。

但如今,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完成,陈建顺却称由于个人资金紧张的原因,决定终止继续履行增持计划。

需要指出的是,2019年1月4日,雪莱特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股东提请终止继续履行承诺的议案》,陈建顺回避表决,雪莱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反对及弃权意见,董事会未能就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此次终止履行承诺事项还将提交雪莱特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雪莱特独立董事丁海芳、朱闽翀表示,“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副总裁陈建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被查明之前,本人不同意其作为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变更,以防止其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雪莱特独立董事彭晓伟则表示,“本人未收到陈建顺证明其是否有能力继续履行增持承诺的有效证明,故本人对其提请终止继续履行承诺的议案投弃权票。”

据悉,雪莱特副总裁陈建顺近期卷入了诉讼纠纷。雪莱特2018年8月25日披露公告称,公司重要子公司富顺光电的部分资产被扣押,究其原因则与富顺光电卷入公司二股东陈建顺的买卖合同纠纷相关。目前雪莱特尚未披露该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交易行情显示,截至1月7日收盘,雪莱特收于3.33元/股,涨幅达4.06%。值得一提的是,近期雪莱特在二级市场上出现一小波下跌行情,其中近16个交易日区间累计跌幅达21.46%,同期大盘跌幅为3.87%。

据悉,雪莱特主要从事“光科技应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双轮驱动发展的两大业务板块。财务数据显示,在2018年前三季度雪莱特营收、净利双降,其中,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36亿元,同比下降23.74%;当期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5515万元,同比下降28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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