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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停牌情形 停复牌新规正式“落地”

出处: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18-12-2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自今年11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停复牌指引》征求意见稿之后,如今时隔逾一个月,停复牌新规正式“落地”。其中,总体方向是减少停牌情形,缩短停牌时限,强化分阶段披露要求,明确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停复牌责任等。

据悉,在今年11月6日证监会重拳出击发布《停复牌指导意见》,之后沪深交易所于当月21日发布了《停复牌指引》征求意见稿。如今,上市公司停复牌行为正式被戴上“紧箍”。具体来看,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停复牌指导意见》中明确取消了筹划不涉及发行股份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事由的停牌,另外明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破产重整、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事由可以申请停牌。

但《停复牌指引》中规定发行股份重组可停牌且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等其他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当分阶段披露,且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例外事项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个交易日。《停复牌指引》中还明确上市公司筹划重组申请停牌的,应当在停牌时即披露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对手方。这一安排,目的就在于防范相关方过早进入重组停牌,缩短停牌时间。

为提高重组磋商效率,明确投资者预期,强化制度功能,避免上市公司滥用停牌制度,《停复牌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终止筹划重组并申请复牌。

另外,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较长,导致公司长期处于停牌状态。为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进一步减少停牌情形、缩短停牌时间,新《停复牌指引》规定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确需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

此外,上市公司完成重大事项筹划、停牌期限届满或者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应该立即申请复牌。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最严停复牌新规的发布,困扰A股多年的停牌顽疾开始好转。近期国际实业、熊猫金控、广晟有色等多家公司宣布筹划的重组事项均未申请停牌。

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上市公司乱停牌的现象非常突出,沪深交易所多次出台规定来治理上市公司乱停牌,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停复牌指引》无疑是给上市公司停复牌戴上了“紧箍”,有望根治市场上的停牌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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