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趣头条”诉“哇趣头条”不正当竞争索赔150万

出处: 作者:记者 魏蔚 网编:产经中心 2018-11-27

北京商报讯(记者 魏蔚)11月27日,“趣头条”App经营者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分文化”)将“哇趣头条”运营方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邦君达”)诉至法院。基分文化认为弘邦君达使用“哇趣头条”作为App及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弘邦君达立即停止使用“哇趣头条”作为软件名称或者作为软件的官方网站名称的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1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介绍,“哇趣头条”是一个能赚钱的搞笑内涵段子应用,目前只有安卓版本。原告基分文化方面称,其经营的“趣头条”App是一款内容资讯类移动应用软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软件名称“趣头条”长期作为趣头条App这一产品的名称使用,用户已习惯用“趣头条”指代“趣头条”App,而且原告已将“趣头条”进行著作权登记并获得作品登记证书。被告北京弘邦君达科技有限公司是“哇趣头条”App的运营者,原告发现“哇趣头条”APP与“趣头条”App在应用领域、服务对象等方面均相同,二者均属于资讯类移动应用软件,提供各类资讯供用户阅读和分享,服务对象均为移动平台用户。“哇趣头条”App模仿“趣头条”App的经营模式(即独特的获客机制),通过社交关系推广其产品,获取用户,且采用与“趣头条”App高度近似的产品名称,更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二者为同一产品,或者存在某种关联,故被告与原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基分文化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情况下,被告运营的“哇趣头条”App采用与原告知名商品“趣头条”App高度近似的名称,模仿原告的运营模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