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内幕交易一案有了最新进展。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信息显示,近日,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
据悉,姚刚涉嫌受贿、内幕交易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刚利用其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其在履职中获悉的内幕信息,进行相关股票内幕交易,获取非法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料显示,2015年11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信息称,时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严重违纪,当时正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7月20日,中央纪委发文称,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姚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搞政治攀附,利用职权为他人及企业提供帮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姚刚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姚刚1962年5月出生,1993年起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副主任、主任;1999年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02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主任;2004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兼发行监管部主任;2008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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