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此前有消息称创新企业发行CDR将有专属的代码段与现有代码段相区别。6月13日,多家证券公司收到沪深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工作相关准备的通知》。通知显示,沪市605代码段将属于创新型企业股票,609100至609999代码段将属于创新企业存托凭证。
根据通知内容来看,券商需将创新企业存托凭证的行情信息作为独立板块单独展示。在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的行情信息的醒目位置,分别就创新企业股票、存托凭证及其尚未盈利、存在投票权差异等证券属性作出标识。
同时,通知要求,券商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业务及技术准备。确保投资者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手机等移动终端、营业场所自助终端、电话委托、柜台委托等各种渠道首次申购或买入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风险揭示书。另外,通知还称,拟定于6月23日进行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技术通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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