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耀广)5月28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股份”)发布公告,对5月24日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在建工程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做出正式回复,就“拟向关联方转让深坑酒店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及在建工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事宜进行解答。
公告称,此次转让实质是两家上市公司履行此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就不可拆分酒店项目的相关约定,将本属于世茂房地产及其子公司的不可拆分的代建酒店项目返还的行为。
世茂股份于公告中表示,2007年,世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在目标公司上海世茂新体验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北京财富时代有限公司中存在无法拆分的待建酒店项目,分别为新体验酒店项目、三里屯酒店项目。于评估基准日,新体验酒店项目和三里屯酒店项目的土地占地面积为101917平方米,对应的评估值合计为8.28亿元。
彼时,在交易交割完成日后,世茂房地产委托世茂股份继续建设开发上述不可拆分的酒店项目,相关的持续建设开发资金则将由世茂房地产承担,直至上述酒店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转让至世茂房地产。
也就是说,此次出售深坑酒店项目予世茂房地产,交易的本质是为了履行将代建的酒店项目返还给世茂房地产及其子公司的约定,相关酒店资产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确认方法于当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已有约定,世茂房地产在当时已经支付了预付款项,并且相关的文件及约定已获得了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和管理部门的批准。
据悉,5月24日,世茂股份公告称,上交所针对该公司拟7.77亿元向关联方世茂房地产转让上海深坑酒店项目资产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本次出售深坑酒店所占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公允性及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时,结合前期公司和关联方关于该项目的约定,说明本次交易的实质及是否符合投资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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