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耀广)5月26日,北京市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发布实施的《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提出对不收购转化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过捆绑精装修等方式变相涨价、以及房屋质量方面的顾虑等问题,建议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北京市住建委的信息显示,《通知》在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36条。普遍认为《通知》是落实“房住不炒”的具体措施,有利于保护刚需家庭的住房需求。北京市住建委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不转化的限房价项目增加了以下内容:“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关于建设标准、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时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此之外,此次 《通知》与征求意见时的内容基本一致。按照《通知》规定,按照限房价项目的售价与周边项目价差15%为标准,将部分限房价项目转为共有产权房。北京市场上的限房价项目未来将被划为两类,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前者依然按照限房价项目最初的规定,即按照商品房标准来出售;后者将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北京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