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于新怡)5月24日,交通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交通部相关负责人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明确网约车和巡游车,均需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办法》规定,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要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近日,交通部还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存在无证上岗、线下车辆与线上登记车辆不符、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等6种违规情况的网约车企业、司机将视情节轻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直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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