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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抚顺特钢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出处: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18-05-2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5月21日晚间,抚顺特钢(600399)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据悉,抚顺特钢因自查发现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31日起停牌。鉴于上述追溯调整工作量较大且追溯调整事项涉及年限较长,相关财务数额核实工作尚未结束,抚顺特钢无法在2018年4月28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抚顺特钢已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

5月21日晚间,抚顺特钢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进展公告显示,目前正积极组织进行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对相关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确认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事项。抚顺特钢表示,公司将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尽快编制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抚顺特钢以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为合金结构钢、工模具钢、不锈钢和高温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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