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高萍)5月16日晚间,海南海药(000566)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等违法事实,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悉承等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南证监局表示,经查,海南海药等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海南海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对海南海药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的违法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悉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荣波、林健、张晖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海南海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违法行为,刘悉承、王伟、周庆国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荣波、林健、张晖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海南海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悉承、王伟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
同日晚间,海南海药还发布一则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投资”) 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晖、林健、王伟、李昕昕、刘悉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海药投资涉嫌超比例持有“人民同泰”股票未及时公告、在限制期买卖“人民同泰”股票、短线交易“人民同泰”股票,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海药投资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立案调查。
海南海药表示,刘悉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晖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昕昕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健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海药投资2017年营业收入占海南海药营业收入的0.085%;净利润约为-165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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