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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披违法 庞大集团及相关当事人被处罚

出处: 作者:刘凤茹 网编:董亮 2018-05-16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5月16日晚间,庞大集团(601258)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5月16日,庞大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了解,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

庞大集团未披露涉案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刘中英。

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庆华作为“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违法主体,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庞庆华作为庞大集团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两项合计,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武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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