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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等 菲达环保遭责令改正

出处: 作者:马换换 网编:董亮 2018-05-15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5月15日晚间,菲达环保(600526)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钟民均、时任董秘周明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菲达环保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菲达环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五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等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菲达环保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浙江证监局表示,周明良、钟民均分别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菲达环保时任财务总监钟民均、时任董事会秘书周明良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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