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诗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11月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对外卖平台、商户以及配送过程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让各方在网络食品交易过程中的责任更加清晰,以保证外卖用户舌尖上的安全。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另外,《办法》还要求,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外卖行业将在快速发展后逐步回归理性,更加注重外卖交易过程中产品的品质及安全,以及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质量的提升。但业内人士也指出,接下来,除非签署独家协议,否则平台上的合规商户差异性不大,致使外卖平台商户同质化问题开始显现,这就要求外卖商户在做好自查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以提升与用户以及商户的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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