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12月5日,国务院全文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京津冀作为绝对的关键词被提及了数十次之多。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颗粒物浓度(PM10)要得到显著削减,细颗粒物(PM2.5)污染形势显著好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
近年来,京津冀频繁出现大区域空气重污染情况,环境治理形势愈发严峻。但由于近两年各级政府不断收紧对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这一区域内的空气质量还是得到了一定改善的。《规划》也表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已初见成效。
然而,随着各界对京津冀环境治理成果的期待越来越高,“十三五”期间区域治理压力仍难言轻松。《规划》明确,“十三五”,京津冀地区要加大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钢铁等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强化区域环保协作,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和生态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建立区域生态环保协调机制、水资源统一调配制度、跨区域联合监察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有效运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京津冀要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以北京市、保定市、廊坊市为重点,突出抓好冬季散煤治理、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机动车监管、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高架源的治理和监管,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非化石能源供应,重点城市实施天然气替代煤炭工程,推进电力替代煤炭,大幅减少冬季散煤使用量,“十三五”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加快区域内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重点治理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车辆。到2020年,区域细颗粒物污染形势显著好转,臭氧浓度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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