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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自融质疑后 格力地产旗下网贷平台下架企业融资标的

出处: 作者:岳品瑜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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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在遭到关联融资质疑后,北京商报记者11月23日晚间发现,格力地产旗下网贷平台海控金融已经下架了被质疑的企业融资标的,目前平台标的仅剩个人标。海控金融客服经理也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最近平台在做运营调整,因此将企业融资标的暂时进行了下架,至于未来什么重新上线企业标的,目前暂不清楚。

此前,有媒体曝出格力地产旗下网贷平台海控金融企业融资项目上的融资方几乎均为同一家企业——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格力建材”)。而资料显示,珠海格力建材是格力地产全资子公司。与此同时,海控金融担保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格力)亦隶属于格力地产。   

报道中指出,其借款合同显示,该项目的融资方为珠海格力建材。工商信息显示,珠海格力建材成立于1985年5月2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周琴琴,股东为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珠海格力地产则是上市公司格力地产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同样为周琴琴。也就是说,珠海格力建材是格力地产的全资孙公司。   

另外,此项目的担保方重庆两江格力。工商信息显示,重庆两江格力成立于2012年3月21日,注册资本1亿元,法人代表周琴琴,重庆格力地产持有其60%的股权。而重庆格力地产法人代表同样为周琴琴,其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股东就是上市公司格力地产。也就是说,重庆两江格力也是格力地产的孙公司。

针对质疑,11月22日晚间,格力地产发布公告回复上交所此前《问询函》称,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和珠海海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下属企业,格力建材、两江格力和海控金融没有相互持股关系。经自查,海控金融没有收到金融相关部门的处罚、通知或整改意见,不存在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将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业务,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不过,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王德怡表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禁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格力地产在回复质疑时提到,“格力建材、两江格力和海控金融三家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实体,担保人、融资人和信息中介机构海控金融之间没有相互持股关系。”这种理由不能令人信服。显然,这三家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这种关系的存在,可能使得相关的项目审查、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决策时各方由于存在利益依存关系,损害到投资人利益。也是一种变相的自融。尽管行政部门暂未进行查处,但应当依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纠正,以应对各方的正当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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