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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行政复议延期审理 律师称翻盘可能性较小

出处: 作者:记者 马元月 实习记者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6-11-07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实习记者 高萍)处于暂停上市面临退市囧境的欣泰电气又有了新的动态。此前,欣泰电气(300372)向证监会提交的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证监会回复称已经受理,并通知欣泰电气,由于案情复杂将延期审理。不过律师表示,欣泰电气行政复议申请的成功概率不大。

11月7日晚间,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在11月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证监会表示,已经收到欣泰电气因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已发已予受理。同时,证监会称,由于案情复杂,不能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将延期至2016年12月5日前(含当日)作出。据悉,欣泰电气在2016年7月22日、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

政复议申请的事项。而此行政复议申请则由公司雇用的专业律师团队向证监会提交。

目前,欣泰电气正处于暂停上市的状态存有终止上市的风险,而在公司发布暂停上市公告的同时,欣泰电气就表示,公司从维持持续经营和发展、保障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为出发点,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困境。其中就提到了向证监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这一措施。而此次欣泰电气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也被市场人士认为是欣泰电气在被终止上市之前的最后一搏,有些垂死挣扎的意味。

对于欣泰电气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表示,提起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权利,但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证监会的法律适用并无问题,至于事实认定是否会出现变化,则要看欣泰电气在复议中提交的相反证据力度如何。“欣泰电气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翻盘的可能性较小”王智斌如是说。

实际上,自2016年9月6日起欣泰电气就已经被暂停上市。9月2日,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触及欺诈发行情形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且在2016年9月2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据了解, 2016年7月7日欣泰电气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由于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等行为,证监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处罚决定具体包括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32 万元的罚款;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温德乙给予警告,并处以892万元罚款以及对其他的董事、监事等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同时,给予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处罚,以及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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