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蒋梦惟 林子)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建立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具体来说,国家发改委要牵头建立《纲要》跨年度滚动实施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领域重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估,还要充分发挥国家“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作用,根据需要可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估。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纲要》,涵盖了科技创新、双创、农业现代化、网络经济空间等多方面内容,也肩负着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等多项改革任务。对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今年8月召开的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举行发布会上表示,之所以起草《意见》,就是为了确保“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我们要用机制来保障五年规划真正发挥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
此外,对于《纲要》中提出的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等涉及不同区域的发展规划,《意见》本次提出,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纲要》特定区域目标任务,相关部门和地方要根据《纲要》明确的重点区域发展任务和战略部署,做好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规划期到2020年的区域规划须于今年年底前出台实施,规划编制主体要按年度监测评估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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