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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通各方签署《四方协议》

出处: 作者:记者 彭梦飞 网编:崔启斌 2016-10-11

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梦飞) 在继两地证监会签署《联合公告》后,深港通开通进程又有了实质性进展.10月11日,深交所、港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联合在深交所举行了签约仪式,签订了深港通《四方协议》,这标志着深港通开通更近一步。

四方协议由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及中国计算总经理戴文华共同签订,香港交易所主席周松岗及深交所理事长吴利军也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王建军表示,“《四方协议》签署标志着深港通准备进入倒计时,预计11月中上旬完成全部技术准备工作,只等发令枪,深股通标的选取遵循突出深市多层次、多品种市场特色的原则,包括符合条件的深证成份指数和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及深港A+H股。深股通标的具有以下特点:市值覆盖率较高、市场代表性较强;估值水准与沪股通标的相当,标的市值水准与沪股通接近;标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成长性较好;行业分布充分体现深市新兴行业为主的特色。”据王建军介绍,下一步工作方面,10月中下旬将开始仿真测试,10月13日将开始中国香港、欧美等地区的深港通全球路演,以及继续加强投资者教育。

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在2016年10月11日,港交所全资附属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已经与深交所及中国结算订立协议建立深港通,根据该协议,深交所与联交所以及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分别平均分享因深港通产生的交易及结算费用,和现在沪港通各方分享收入安排一样。李小加表示:“我们很高兴今天签署了四方协议,期待深港通早日推出。深港通的诞生,不仅意味著我们在股票二级市场的互联互通战略基本完成布局,也验证了这种互联互通模式的可复制性。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将互联互通延伸到其他资产类别,为市场带来更多机会、便利和产品。”

据了解,香港交易所预计香港市场将于11月中下旬作好实施深港通的准备,但深港通具体开通时间须待市场准备就绪、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的批淮方能落实。而作为互联互通机制的升级版,深港通将在沪港通成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方便投资者买卖更多在内地及香港上市的合格股票。2016年8月16日,香港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刊发联合公告,原则上批准在中国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建立深港通,并承诺在未来4个月内正式开通深港通,深港通《四方协议》根据联合公告原则而制定。

“四方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深港通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准备阶段。过去近四十年,港深两地的发展密不可分,深港通不仅将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也进一步加强了深港两地的联系。”周松岗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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