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我国核电厂选址拟征求公众意见

出处: 作者:林子 网编:肖玮 2016-09-19

北京商报讯(记者肖玮 林子)由于具有潜在的危险性,长期以来,核电厂的选址备受民众关注。昨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起草的《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核电厂建设需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核电厂的选址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示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

据了解,本次《送审稿》中专门设有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章节,对核电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众监督权益保障、公众参与的形式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其中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与核电相关的政府信息,无论对于公众意见的采纳或不采纳,有关部门都应当及时答复,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或者相关的文件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此前,我国在湖南、江苏、安徽等多地拟建设核电厂或核废料回收厂时,都曾引发民众抗议,据资料显示,民众最为担心的问题大多集中在核泄漏与核辐射等两方面上。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因自然灾害发生核泄漏,也加深了民众对核电的恐慌情绪。

对于民众出现的抗议行为,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其实核电厂基本上是安全的,没有现在民众说的那么可怕,只是确实具有小概率的潜在危险性,一旦爆发可能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

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国防科工局局长许达哲也曾公开表示,中国内陆核电站建设正在深化论证当中,前提是确保安全。为此,国家发改委本次也落实了核安全责任主体,其中,核电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核电项目公司、核电运营公司是三个不同主体的安全责任,分别对安全管理、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等承担直接责任。

而林伯强则建议,一方面,我国要继续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让更多民众认识到核电厂的工作原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尽可能的消除误解,另一方面,也要和当地民众充分沟通核电厂能带来的好处,“核电厂一般都选在较为偏远的地区,可以为当地带来大量的工作机会,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只有明明白白告诉居民核电厂能为他们带来什么好处,居民才有可能接纳核电厂”。

此外,我国本次还提出,应该尽快建立并完善核损害赔偿保险制度,核电项目应当购买核损害赔偿保险,未来一旦发生了核事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

林伯强表示,在公开征求核电厂选址后,确实可能会出现“到处都在反对”的情况,但即使不公开,在核电厂真正开工建设后,也会被当地民众抗议,最后不了了之,还浪费了许多精力和时间,不如在开始就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短期来看,这项措施确实会对核电行业发展造成一定的限制,但为长远计,这个政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