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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款投资管理新政有望明年出台

出处: 作者:记者 蒋梦惟 网编:张兰 2016-09-07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长期被诟病存在空白的慈善组织财产投资管理办法有望明年出台。昨日,民政部举行了慈善法实施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介绍,民政部将按照《慈善法》的授权,着手研究制定“慈善组织财产保值增值投资管理”的具体办法,启动统一慈善信息平台的建设。包括具体办法等在内的工作力争在2017年底完成,初步形成慈善组织管理的基本体制。

根据现行《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慈善组织的重大投资方案应当经决策机构组成人员2/3以上同意。政府资助的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慈善组织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慈善组织投资的企业兼职或者领取报酬。

然而,对于具体慈善组织财产能投资哪些领域,不能投资哪些领域,我国始终没有具体政策予以规定,此前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建议尽快出台政策,避免慈善组织借此政策空白来转移财产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但对此,业内也表示,此前由于《慈善法》一直未正式出台,没有上位法授权,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很难顺利推行。

此前有分析机构发布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约九成的慈善组织资金都是存在银行,靠吃利息进行保值,基本上都是在长期“沉睡”着,而选择将部分资产进行投资理财的慈善组织,平均投资收益率仅不到4%。“如果考虑到通胀因素,实际上在过去十多年间,中国绝大多数慈善组织连财产保值都没有实现,更不要说增值。所以,我国应加速推进对慈善款投资的引导和管理。”上述专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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