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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新增辽宁河南重庆等7个自贸区

出处: 作者:蒋梦惟 网编:肖玮 2016-08-31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接受新华社独家专访中透露,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业内表示,这一新政也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阶段。据悉,新设定的7个自贸区将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比如辽宁省将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浙江省主要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高虎城同时透露,目前国务院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拟全面变革我国运行了30多年的外商投资“逐案审批”管理模式。

约3年前,上海自贸区的启动被业界称作我国在投资、贸易、金融等方面做出的重大政策突破。随后,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接连启动,我国全面开启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这一次,包括辽宁、河南省、重庆市等在内的7个新自贸区已分别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了试点格局侧重方向,至此,我国的自贸区总数将达到11个。

高虎城明确表示,从此前的经验来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自贸试验区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具备了复制推广的条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联合评估显示,82%的受访企业反映营商环境进步明显,95%以上的企业看好后续发展。高虎城进一步透露,国务院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外资三法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调整为备案管理。本次法律修改如经审议通过,将改变自改革开放以来运行了30多年的外商投资“逐案审批”管理模式,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贯彻了“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治理念。

不过,业界也有观点称,随着我国类似的“经济区”越来越多,自贸区的优势相比于之前有所回落。如果不能继续发挥政策上的示范作用,经济贡献程度也不能大幅领先,自贸区恐陷“高开低走”的态势。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自贸区更多的意义在于它的接地气和可复制性,“自贸区是利用好各地的地域优势,来进行试点改革,最重要的是进行试点的内容可以复制到全国各地,确保试点政策未来的可持续性”。

不过白明也坦言,自贸区目前仍在磨合期,许多企业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成果才能完全释放。在这段时间内,自贸区可以将部分手续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由此为企业节约成本和精力。此外,自贸区还可以“放开一线,管住二线”:放开国境线,境外货物可以自由出入境,管住自贸区和内地的中间线,货物从自贸区出入非自贸区要征税,由此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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