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黄维臻)昨日,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和人社部共同对外披露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时称,国资委下属的两家投资平台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诚通集团”和“国新公司”),成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界限也开始明朗。
国资委下属的三家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诚通集团、国新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都被列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试点行列。根据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的表述,改革方案中试点企业定位有所侧重,2014年开始进行试点的中粮集团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而诚通集团和国新公司则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与战略性投资公司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侧重于持股管理和资本运作等功能,主要致力于整合运营、改制重组、进入退出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
“诚通集团和国新公司是国企中最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条件的两家企业。”国资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表示,虽然提法不同,但诚通集团2005年就被国资委确定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单位,这几年该企业先后接收了普天集团部分非主业企业、寰岛集团、中商集团等国有企业。
而2010年成立的国新公司就是为了配合国资委重组央企、接收和整合央企上市后的存续资产和非主业资产,近年来这两家企业一直在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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