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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打开封闭小区不是简单拆围墙

出处: 作者:陶凤 网编:任海超 2016-02-25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引发广泛讨论。

昨日,住建部在官网回应称,希望要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街区制”在国内比较陌生,《意见》指出要逐步打开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从而引发各方关于人身财产安全、物权等问题的讨论。

在法律层面,最高法也在第一时间给出了说法。“目前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在2月23日召开的有关物权法新闻发布会上,对社会关注的“小区开放”问题进行回应。

住建部认为,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

“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住建部网站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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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官员:存量小区不是打开重点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2月23日傍晚,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接受媒体专访时指出,此番改革的重点是增量而非存量等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阐释。李铁称,这一次改革的重点在增量。文件上关于这部分内容的第一句话是“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这主要是增量改革。

针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李铁称,问题在于封闭社区已经形成,很大一部分还是城市居民通过购买产权的方式得来,受物权法保护,解决这一存量问题时,不能通过强制的办法。这种发展模式几乎涉及到了绝大多数已经购买住房的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群体。一旦改革涉及到大多数人利益的时候,尊重历史和尊重基本权益,不去轻易地打破基本利益格局,应该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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